关于学位论文公开答辩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15 文章作者: 发布人:gs 访问次数:906
关于学位论文公开答辩的补充通知
为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保证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的质量,特通知如下:
1、各二级学院应抽取不低于学位申请人数10%的学生进行各二级学院的公开答辩。
2、各学院应重视论文评阅及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审核,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须经各学院认可,学位申请人指导教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
研究生部
2008-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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