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2007级研究生班级: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和我校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及我校研究生就业工作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0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派遣方案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已经根据毕业生上交就业协议书情况确定2010届研究生就业派遣方案初稿,请所有毕业研究生按要求仔细核对并签字确认,考博、留学、延期毕业等特殊情况请在备注栏注明。请于5月31日11:30前送交学院研究生辅导员(秘书)处,下午报送校就业指导中心,并报研究生部招生就业科备案。
二、补充派遣手续
凡已签订正式就业协议书但派遣方案初稿仍为派回原籍者务必在6月15日前完善以下手续后将协议书第三联上交校就业指导中心(文彬楼一楼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就业服务柜台或412周老师处,电话0519-86330143、86330518)。
1、凡在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三资企业等不能独立接收人事档案单位就业者,必须办理好人事档案代理托管手续(就业协议书上加盖市人事局毕业生调配专用章或人才市场公章),否则将不能按期派遣。
2、凡在江苏地区的高等院校、省属科研院所、事业单位就业者,请督促就业单位的主管人员及时到省教育厅办理备案手续,并将盖好公章的备案表交给我部,否则将不能按期派遣。
3、凡在北京市、上海市、南京市、广州市、深圳市、杭州市等城市就业者,必须办理好该地区人事部门接收函并按期上交招生就业处,否则将不能按期派遣。
凡升学、出国留学、考取公务员、自主创业者必须将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调档函、工商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5日前交学院研究生辅导员(秘书)处并上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备案,办理户档关系转递手续,视同派遣就业。
三、户档关系留校手续
凡已落实就业单位但协议书户档关系接收单位暂未确定者,必须在6月15日前向学院研究生辅导员(秘书)提供有用人单位公章的就业协议书(3、4联)或有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书,同时填写《毕业研究生户口档案关系留校申请》报学院审批。学院审批同意后协议书第3联或合同书报校就业指导中心备案,毕业生必须与校保卫处签订户口托管本校协议书(白云校区户籍科张老师,联系电话83290050,武进校区户籍科蒋老师,电话86330110)。户档关系留校期限不超过2年,2年内毕业生完善就业协议手续后可提交校招生就业处办理派遣报到手续。
四、户档关系派回原籍
6月15日前不能按期提交协议书,且不能提供相关就业证明材料的毕业生,原则上按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拟定的派遣方案初稿将其户籍和档案派回原籍。
五、领取就业报到证
6月下旬,学校统一至江苏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报到手续。校保卫处根据派遣报到名单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学生于毕业离校前按规定日期办理离校手续后到研究生部领取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
六、其它
其他信息及有关表格下载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http://gs.cczu.edu.cn)
和我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http://aoff.cczu.edu.cn/s/46/)相关信息。
常州大学研究生部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1: 2010届研究生就业派遣方案初稿(各二级学院打印)
附件2: 2010年毕业研究生户档关系留校申请表.doc
附件3: 2010年毕业生户口托管申请表.doc |